商务部在其出台的《中国中部地区外商投资促进规划》中指出,中部六省拥有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个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地,商务部还将在中部地区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加大投资中部地区的引导力度。中部省份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走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前列。各省要逐步建立相关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促进其持续发展。要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引导外资投向中心城市圈、沿江及其他交通便利的城市、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和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工业园区。坐落在中部地区的7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拥有了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具备了较强的项目承载能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群,也积累了产业发展管理经验,是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最佳区域。因此,要发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及其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使各类开发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引进产业龙头型项目和与之配套的上下游项目,降低产业配套成本,形成产业集群。
专家认为,这部规划的成功执行不仅将对中国中部地区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还将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提供范例。
承接产业转移的模式主要有:成本降低型、资源利用型、市场开拓型、集群吸引型及策略投资型。
成本降低型是指随着东部沿海地区营商成本上升使得对经营成本较为敏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外迁。资源利用型是指由于部分资源的稀缺和不可再生性,使得掌控上游资源供应成为资源消耗型制造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措施。市场开拓型,对于以国内区域市场为主的企业而言,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往往寻求打破地域局限,跨区域拓展市场、扩大企业知名度。集群吸引型,通过引进龙头企业,构建起产业的初步集聚效应后,进而吸引大量相关企业及其配套服务项目竞相前来投资落户。策略投资型,主要指以多元化经营为目标的企业。这些企业可利用中部地区经营不善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改制并购等方式注入投资,接继原公司的业务、技术或品牌,从而进入一个新的行业,拥有一项成熟的技术或拥有一个成熟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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