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2007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告
晋政发[2008]14号
(摘要)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总体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意见》(晋政发[2007]35号),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强化统计基础,健全调查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监控,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考评。
一、11个省辖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结果
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五个方面综合评价,2007年,11个省辖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高到低的排列是:太原市、晋城市、长治市、阳泉市、大同市、晋中市、朔州市、临汾市、运城市、吕梁市和忻州市。
二、11个省辖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数的考核评价结果
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五个方面综合评价,2007年,按照朝着科学发展方向的变化程度和工作业绩的大小,11个省辖市发展指数从高到低的排列是:晋城市、长治市、太原市、朔州市、晋中市、吕梁市、阳泉市、大同市、运城市、忻州市和临汾市。
三、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结果
从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五个方面综合评价,2007年,119个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从高到低的排列,前10名的是: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尖草坪区、孝义市、太原市杏花岭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长治市郊区、河津市、太原市万柏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