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韩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的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韩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办会主题
增进了解,加强合作,扩大交流,共同发展。
办会原则
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
每个标准展位(3×3m2)6800元人民币,室内光地每平方米700元人民币
使用电子屏幕的收费标准: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每个电子屏幕每则广告人民币1000元/展期。每则广告限时60秒,展会开展期间每天滚动播放,具体播放次数将视当天播放内容多少而定。 超过60秒的广告,则以两则广告计算,其余以此类推。为了保证申请单位/公司广告的播放次数,每个展厅每个展期最多接受五个单位/公司的申请(主办、承办单位、展馆播放的展会指示性信息除外),将以申请的前后顺序为依据。展馆内广告管理费 50元/M2。室内横额(0.7X10M以内),室内挂横额人工费。条幅管理费80元/条/展期,租用广场旗杆80元/杆/展期
一年一届